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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7 16:29 浏览: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验收情况简述
        2019年8月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环验报告(2019)30号 )所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审批手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行政验收。
        2019年 3月21 日,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本厂组织召开了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规定铁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治理设施施工单位及2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企业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检测单位对验收检测报告的介绍,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阶段)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企业管理规范,环保管理制度健全,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及措施均按已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建成或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基本达到了环保企业自主验收条件。专家组核查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规划区金昌工业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24538532

附件:项目竣工验收总报告 /uploads/soft/200917/1-20091G61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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