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760-88836220

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1 16:12 浏览:
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N:22°40′53.66″;E:113°30′07.74″)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结红路6号,用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总投资 2000 万元,已于 2002 年投产,主要从事生产针织、服装和布匹的生产。项目的主要产品及产量为:色织布 100 万米/年、棉色布 100 万米/年、弹力布 30 万米/年。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改扩建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5.4t/d)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印染废水(2500t/d)。近期生活污水同印染废水一起排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洪奇沥水道;远期待生活污水专用管网铺设接通至沙仔污水处理厂后经管道排入沙仔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烧毛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臭气浓度)、定型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燃天然气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林格曼黑度)。
1)烧毛废气采用水喷淋除尘处理措施,且烧毛车间为围闭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指标,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定型废气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指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对于天然气燃烧尾气经集中收集后引至高不低于 15m 的烟囱排放,可确保外排尾气达到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气落实好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噪声为丝光机、轧染机和定型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各类车辆的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为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从声源上进行噪声控制;
②通过设备间和厂房建筑进行隔声降噪;
③在高强噪声车间内长时间工作的人员配备听觉保护器或耳罩等,减少噪声对身体危害;
④对于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尽量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尽可能安排昼间运输;通过采取以上必要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油及废活性炭。

废油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8月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8月2日-2020年10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结红路6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92498838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