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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14吨铝箔烟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9 10:13 浏览:
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14吨铝箔烟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14吨铝箔烟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14吨铝箔烟管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魁东四路3号厂房一首层之一、二层
二、项目概况: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14吨铝箔烟管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魁东四路3号厂房一首层之一、二层(E113°22′04.20″,N22°45′09.19″),用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50平方米,年产铝箔烟管1514t/a。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08t/d(324t/a);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大魁河;远期,待纳污管道铺设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黄圃镇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项目粘胶及烘干工序产生产生粘胶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项目粘胶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米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点胶废气及收缩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包装材料(纸箱、塑料袋)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胶粘剂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UV灯管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乐坤管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676518333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魁东四路3号厂房一首层之一、二层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附件1:公众参与表
附件2:环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