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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影像药物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05 08:40 浏览:
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影像药物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影像药物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影像药物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南朗镇榄边村
项目概况:
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影像药物生产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榄边村(E113°31′44.76″,N22°31′24.24″),用地面积为126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623.42平方米,年产试剂盒10000套,年洗瓶120000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瓶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空调冷凝水。
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空调冷凝水、洗瓶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相关水质标准,作为生活用水,全部用于冲厕所,纳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最终排入涌口门上涌。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②废气:分装过程中产生的分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加强机械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生活及办公垃圾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制纯水过程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滤膜及废活性炭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试剂分装产生的不合格品(废液及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620144929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榄边村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公众参与表
附件2: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