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760-88836220

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5 09:38 浏览:
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港口镇福田十路7号
项目概况:
搬迁扩建前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六街8号(E113°22′40.18″,N22°34′00.93″),用地面积为804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685.12平方米,年产水产品350吨;
搬迁扩建后项目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十路7号(E113°21′19.44″,N22°35′46.11″)。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495m2,总建筑面积为27481.64m2,项目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加工,年产水产品共约31000吨,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到港口镇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含打鳞冲洗废水、取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清洗废水、鱼血、冷冻设备冲霜、生产设备及工具清洗废水、调配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浅水湖
 ②废气: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气过程产生的恶臭气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NH3、H2S)、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厨房运行过程中产生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 1 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鱼鳞、鱼内脏等生产废料外售处理;污泥及栅渣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88416228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六街8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1:环评表
附件2:公众参与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