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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1 17:07 浏览:
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智能装备园
项目概况: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主要为电感器、继电器等),年产电子元器件10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主要为磨磁芯清洗废水、研磨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给具有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用于绿化或回用于冲厕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超声波清洗、清清洁擦拭、注塑、喷墨印字、油墨印字、UV点胶及其烘干、浸油及其烘干和灌封及其烘干过程会产的废气经过水喷淋+微生物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总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板印刷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焊锡过程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VOCs和臭气浓度经过水喷淋+微生物净化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VOCs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电子工业中的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中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 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不会对周 围的声环境及居民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超声波废液、冷却废液及其包装物、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化学品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设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C3989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符合产业政策及镇区的总体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达标治理后外排,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若建设项目能切实落实以上建议,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2592207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智能装备园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美琪   联系电话:0760-88836220  E-mail:379300943@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连达(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 环评报告表 /uploads/soft/200821/1-200R11F420.pdf

附件:公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