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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炬和耀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1 16:55 浏览:
中山市中炬和耀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中炬和耀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炬和耀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耀路20号之一
项目概况:新增产品风电管桩钢结构,年产风电管桩钢结构8万吨,并扩建与其相关的配套生产设备及工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
本扩建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量,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喷淋废水交给具有有处理能力的废 水处理机构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①焊接过程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以颗粒物表征,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
 ②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 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1 条 烟囱排放(设计风量为 35000m 3/h),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120mg/m3)。
③喷锌铝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 喷锌铝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1 条烟囱排放(设计风量为 35000m 3/h),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120mg/m3
(3)噪声:
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 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不会对周 围的声环境及居民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机油及其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给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机构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符合产业政策及镇区的总体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达标治理后外排,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若建设项目能切实落实以上建议,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炬和耀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02592207
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耀路20号之一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美琪   联系电话:13902592207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附件2:环评报告表/uploads/soft/200821/1-200R11A232.pdf


附件:公参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