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幸福之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
中山幸福之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幸福之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顺兴北路19号综合楼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照明灯具:面板灯20万个,球泡15万个,工矿灯3万个,投光灯2万个,吸顶灯3万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横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给具有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过膜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的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软化和吹罩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水喷淋+湿气脱湿装置+活性炭进行处理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刷锡膏、波峰焊、焊锡、浸锡和贴片回流焊过程产生总VOCs、锡及其化合物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湿气脱湿装置+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排放的总VOCs废气执行参考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电子工业行业电子元件器件生产工艺VOCs≤50mg/m
3);锡及其化合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印刷、洁版、裱坑和粘盒产生总VOCs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水喷淋+湿气脱湿装置+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板印刷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打胶过程产生总VOCs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排放的总VOCs废气执行参考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激光切割、打点和雕刻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 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及居民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垃圾堆放点还要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一般边角料及一般包装废弃物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C3872照明灯具制造,符合产业政策及镇区的总体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达标治理后外排,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若建设项目能切实落实以上建议,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幸福之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游先生 联系电话:13902592207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顺兴北路19号综合楼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美琪 联系电话:0760-88836220 E-mail:379300943@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幸福之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