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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灯饰83334件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1 11:03 浏览:

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灯饰83334件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灯饰83334件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灯饰83334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七路3号厂房三2楼(E113°2021.466″,N22°358.383″)。本项目总投资150万,环保投资15万,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年产户外灯饰83334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纯水逆流清洗槽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气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及除蜡、除油废液,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除蜡、除油废液收集后交给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漆废气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喷漆烘干废气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由密闭设备排气口与管道直连+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气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在经墙体隔声、增加减振垫、吸声棉和自然距离衰减后,能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原材料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固体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包装物、废漆渣、沾染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清洗线废液、铁灰渣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这些固体废物如按以上措施处理,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1010

2、调试起止日期:20241011-202543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铭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七路3号厂房三2

联系人:代小姐

联系方式11819725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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