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760-88836220

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8 17:48 浏览:

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E113°31′9.725″N22°31′43.897″),用地面积约为120052.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62751.92平方米,主要从事功能性饮料的加工与销售,年产东鹏特饮维生素功能饮料126000万瓶、东鹏复合茶饮料6000万瓶、东鹏植物蛋白饮料6000万瓶、东鹏电解质饮料6000万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制纯水产生的浓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涌口门上涌水道;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通过管道排放后汇入北部排洪渠;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吹瓶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喷码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烟囱排放;PET瓶、盖、帽消毒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通风柜、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囱排放;茶渣处理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后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烟囱排放;包装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1164399759@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3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附件1:公众参与表

附件2: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