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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200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2 10:23 浏览:

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200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200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20000吨搬迁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西区隆平工业区隆平路113栋之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工业区隆平路113栋之一(E113°19′16.570″N22°33′51.300″)。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煤炭经营,加工、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发电,销售锅炉及配件、蒸汽、石油产品(不含成品油),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20000/年,主要用作锅炉燃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过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破碎、筛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粉碎、制粒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投料废气经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装卸、风冷却废气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邮箱1164399759@qq.com

地址:中山市西区隆平工业区隆平路113栋之一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3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附件1:报告表

附件2:公众参与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