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建设概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8号(E113°26′16.680″,N22°40′01.780″)。总用地面积为4236.73㎡,总建筑面积为13833.08㎡,主要从事水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酯树脂、水性涂料、油性涂料的研究和开发,不形成生产规模,也没有形成产量,不涉及中试生产,水性丙烯酸树脂实验量约25.6吨/年、水性聚酯树脂实验量约23.1吨/年、水性丙烯酸涂料实验量约33.5吨/年、水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油性涂料实验量2吨/年。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过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废水、手工清洗废水、盐雾腐蚀试验废水、剪切应力模拟实验清洗废水、反应釜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水性丙烯酸树脂研发过程废气
水性丙烯酸树脂研发过程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氨、苯乙烯、甲醇、臭气浓度。
(2)水性聚酯树脂研发过程废气
水性聚酯树脂研发过程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含二甲苯、三甲苯)、臭气浓度。
(3)水性涂料研发过程废气
水性涂料研发过程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臭气浓度。
(4)技术楼-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
洗枪、喷枪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苯系物(含二甲苯、三甲苯)、臭气浓度。
(5)技术楼实验室废气
技术楼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主要污染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苯系物(含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四甲苯)、甲醇、炭黑尘、氯化氢、臭气浓度。
(6)研究院-洗枪、喷漆及烘干废气
洗枪、喷枪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雾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苯系物(含二甲苯、三甲苯)、臭气浓度
(7)研究院实验室废气
研究院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氨、丙烯酸、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二甲苯、甲醇、臭气浓度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在经墙体隔声、增加减振垫、吸声棉和自然距离衰减后,能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反渗透膜、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炭黑、钛白粉、硫酸钡、分子筛、二氧化硅、流变助剂、氯化钾、无水碳酸钠、邻苯二甲酸氢钾、碳酸氢钠、氯化钠、柠檬酸氢二铵、六氢苯酐、四氢苯酐、间苯二甲酸、偏苯三酸酐、己二酸、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1,4-环己烷二甲醇、1,6-己二醇、2,2-二羟甲基丙酸)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原料包装物、废漆渣、不合格研发试验品、洗枪水废液、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试剂瓶、破损的实验器皿、实验用的一次性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3月11日-2027年3月1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8号
联系人:代工
联系方式:11819125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