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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晶彩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模组生产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8 18:18 浏览: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晶彩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模组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晶彩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晶彩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竹一路20号翠城15栋六层、七层(E113°3055.330N22°2915.070)。总用地面积为1666.77㎡,总建筑面积为3340.02㎡,主要从事生产LCD600万片/年。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项目租用19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的第六层及第七层,所在建筑物的其他楼层均为其他工业企业,东北面为中山市立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南面为厂房、空地及中山市灏兴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西南面为林地,西北面为空地和池塘。

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整体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最终排入涌口门上涌。

清洁用水通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滤芯

2、废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封胶废气、贴合废气

封胶废气、贴合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条46米烟囱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总处理风量为5000m³/h);经处理后的废气执行以下标准:TVOCNMHC(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焊接废气

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硬件投入(安装隔声门窗、隔声屏障等)和环境管理(消除部分人为的声环境隐患),本项目不涉及夜间生产,且经过降噪措施后,室内、室外噪声源均能达到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西北面厂界外1米处的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0dB(A));目西南、东北面、东南面厂界外1米处的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5dB(A)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灯管、废机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202652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527-2027526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晶彩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南朗街道南竹一路20号翠城1号5栋六层、七层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344400606

邮箱:5423386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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