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钰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钰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钰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六路5号(E113°20′4.420″,N22°34′59.950″)。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100万元,总占地面积33964.4平方米,建筑面积86142.01平方米。主要从事轮椅 、助行器 、拐杖 、座椅、其他辅具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年产轮椅140万台、助行器100万台、拐杖350万支、座椅120万台、其他辅具80万套。
项目四至情况:东南侧为中山市田野汽车涂料有限公司,西南侧为福田六路,隔路为空地、飞源五金厂、中山市保怡卫浴有限公司、广东徽能新邦生态环境研发基地、中山市宏达电器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西北侧为中山市飞马木业有限公司、中山启川木业有限公司,东北侧为中山市嘉靖塑料有限公司、恒薇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哈哈虎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森福装饰板有限公司。
部分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分期竣工和调试公示。
已安装好的设备清单如下: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后排放。
2、废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注塑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乙烯、氨、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吹塑废气
吹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废气排放标准。
(4)切割、打磨、焊接废气
项目切割、打磨、焊接废气经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污染物排放限值。
(5)时效炉燃烧废气
时效炉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条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
所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硬件投入(安装隔声门窗、隔声屏障等)和环境管理(消除部分人为的声环境隐患),项目四周厂界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5dB(A)、夜间噪声限值55dB(A)),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废粉尘、废纸、废模具、不合格塑料件、包装固废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0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钰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港口镇福田六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3444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