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选址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环二路7号(厂区内第三厂房)(N22°33′3.348″,E113°30′11.736″),用地面积为1080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86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元。设计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17500吨。
因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评批复:中(炬)环建表[2022]0014号,部分设备暂未建设,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故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分期验收情况如下: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火炬水质净化厂。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废气、磨粉工序废气、投料、邦定、筛粉工序废气、样品打样、试板喷粉后固化工序废气、试板喷粉工序废气。
(1)投料、邦定、筛粉工序废气
项目投料、邦定、筛粉过程产生投料、邦定、筛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滤芯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2)挤出工序废气
挤出工序产生挤出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通过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3)磨粉工序废气
磨粉工序产生磨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磨粉工序粉尘采用自带旋风除尘+滤芯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试板喷粉工序
试板喷粉工序产生试板喷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采用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样品打样、试板喷粉后固化工序废气
样品打样、试板喷粉后固化工序产生样品打样、试板喷粉后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收集后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在经墙体隔声、增加减振垫、吸声棉和自然距离衰减后,能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5dB(A)、夜间噪声限值5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原料包装袋、废金属试板、废样品树脂粉末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滤芯、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2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2月2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环二路7号(厂区内第三厂房)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7020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