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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垃圾转运站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09 10:08 浏览:
港口镇垃圾转运站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港口镇垃圾转运站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港口镇垃圾转运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概况:
项目位于中山港口镇西街社区广胜围大口冲街,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侧,项目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地面积为5928m2,建筑面积为1885.59m2,主要从事港口镇生活垃圾的中转,平均压缩转运生活垃圾量400吨/天,生活垃圾压缩打包后按合理路线将垃圾运送至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场进行处理。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54t/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并汇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产生冲洗废水(1629.36t/a)、垃圾渗滤液(6789t/a)经收集池收集后,密闭运输送至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垃圾停放、倾倒、压缩和运输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经关键臭源阻断系统隔断臭气外溢,负压除尘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在压缩车间内抽风、喷淋有效降尘除臭等收集、处理措施处理后烟囱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污染物厂界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落实好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垃圾压缩机、负压除尘除臭系统(风机)、水泵、高压清洗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采用设备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增加站内绿化带建设;落实环保管理工作,不在夜间运营;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运输车辆站内禁鸣喇叭;运输线路避开居住区等综合治理后,能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2t/a)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垃圾堆放点还要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粉尘沉渣(1.825t/a)交环卫部门处理;分类可回收垃圾(379.6t/a)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其他垃圾(248.2t/a)交由相关专业公司处理;有害垃圾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这些固体废物如按以上措施处理,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6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6月2日-2021年12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 190 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66618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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