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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4 12:02 浏览:
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芙中路21号(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 22°23′34.95″、E 113°19′48.17″),项项目总用地面积1231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115.04平方米。项目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扩建生产设备,扩建部分不新增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纺织品、服装、胚布(含水洗工序)、印花、抓毛、磨毛、销售布匹、棉纱。项目年生产加工服装645万打(包含染色服装309.6万件)、印花腰带51.6万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扩建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2t/d)、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喷淋废水(1.8t/a),喷淋废水收集后排入洗水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压皱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VOCs(含甲醛))、喷马骝废气(污染物为锰及其化合物和臭气浓度)、镭射、磨烂工序废气(颗粒物)
压皱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收集后经40米烟囱排放,压皱工序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气筒排放标准,VOCs(含甲醛)执行总VOCs参考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喷马骝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水喷淋治理后有40米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气筒排放标准,锰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镭射、磨烂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经40米烟囱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气落实好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风设备在运行时会产生的噪声;原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生产设备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硬件投入(安装隔声门窗、隔声屏障等)和环境管理(消除部分人为的声环境隐患),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在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的能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2月1日-2021年8月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益达服装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芙中路21号
联系人:黄生
电话:134254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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