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横栏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横栏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围垦
项目概况:
横栏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围垦(E113°15′23.281″,N22°33′21.821″),项目总投资为1006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为101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89.4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能力400t/d。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渗滤液、冲洗废水、喷淋除尘废水、净化塔废气处理废水)
生活污水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渗滤液、冲洗废水、喷淋除尘废水、净化塔废气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道进入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垃圾倾倒、压缩废气负压收集,经“喷雾除尘+植物液喷淋+离子新风系统+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化学洗涤+生物过滤)”处理后经1条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治理设施风量40000m³/h);垃圾车运输扬尘、运输臭气、交通废气排放量较小,加强车辆密闭措施和制定完善运输路线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每日连同外运回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压缩处理后外运至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选址合理。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横栏镇投资促进和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谢小姐 电子邮箱:1918301428@qq.com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围垦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