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号
项目概况: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因业务的调整以及市场的原因,搬迁至自建新厂房,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和提供更优的地理位置。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搬迁前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鲤路5号(E113°23′38.622″,N22°40′35.260″)。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搬迁后项目选址于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号(E113°26′23.710″,N22°40′43.101″)。搬迁后项目总投资为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1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385.67㎡,总建筑面积为24272.53㎡,主要从事风扇、灯饰样品、模具和马达制造,年产风扇70万件/年(约2800吨/年)、灯饰样品1万件/年(约5吨/年)、模具10.95万件/年(约219吨/年)和马达70万个/年(约14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①项目浸油、浸油后烘干、调漆、喷漆、喷漆后烘干、洗枪和补土工序有机废气由单层空间密闭负压收集、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废气排放口,风量35000m3/h;②项目焊接、抛光、打磨废气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2废气排放口,风量36000m3/h;③超声波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融胶、滚砂后烘干废气中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