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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送审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9 17:04 浏览:

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

项目概况: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因业务的调整以及市场的原因,搬迁至自建新厂房,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和提供更优的地理位置。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搬迁前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鲤路5号(E113°23′38.622″N22°40′35.260″中山宇森电器有限公司搬迁后项目选址于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号(E113°26′23.710″N22°40′43.101″)。搬迁后项目总投资为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1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385.67㎡,总建筑面积为24272.53㎡,主要从事风扇、灯饰样品、模具和马达制造,年产风扇70万件/(2800/)、灯饰样品1万件/(5/)、模具10.95万件/年(约219/年)和马达70万个/年(约140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浸油、浸油后烘干、调漆、喷漆、喷漆后烘干、洗枪和补土工序有机废气由单层空间密闭负压收集、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废气排放口,风量35000m3/h项目焊接、抛光、打磨废气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2废气排放口,风量36000m3/h超声波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融胶、滚砂后烘干废气中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洪奇沥水道;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公司转移处理。

3)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该项目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保护范围内,选址合理。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治理工作,将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2131583643@qq.com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同兴路3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公众表.docx

公示稿-中山宇森智能风扇研发制造项目带批注(2).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