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匠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塑料配件600吨、灯饰五金配件3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匠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塑料配件600吨、灯饰五金配件3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匠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灯饰塑料配件600吨、灯饰五金配件300吨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村康龙三路21号A幢首层第22卡
项目概况:
中山市匠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村康龙三路21号A幢首层第22卡(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2°33′23.474″;东经113°13′50.679″),项目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生产,年产灯饰塑料配件600吨、灯饰五金配件3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烘料废气、破碎废气、打磨废气、焊接废气及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再引至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匠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电子邮箱:1164399759@qq.com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村康龙三路21号A幢首层第22卡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