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岐江高级中学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岐江高级中学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岐江高级中学
项目地址:中山市南区街道圣都路(广东中山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
中山市岐江高级中学为全寄宿普通高中,共设60个班,提供学位3000个。项目共拟建13栋建筑(教学楼4栋,行政办公楼1栋、公共教学楼1栋、体育馆1栋、学生宿舍楼3栋、教师宿舍楼1栋、食堂1栋、西出入口门卫1栋)、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标准室外游泳池等室外体育运动配套设施、公用配套工程。
现有场区相关情况:中山市岐江高级中学位于中山市南区街道圣都路(广东中山工业园区)(E113°18′45.960″,N22°26′56.280″)。总用地面积为58744.45㎡,场地北侧为碧桂园凤凰城,西侧为圣都路,隔路西北侧为清华坊,隔路西南侧为中山市伊立电器有限公司,南侧和东侧为空地及林地。拟建13栋1-11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67519.89㎡。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其他生活污水)、游泳池废水及碱液喷淋塔废水
食堂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和游泳池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拟设置油烟网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动车尾气加强车库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垃圾房臭气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活噪声及教学活动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治理工作,将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岐高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电子邮箱:1918301428@qq.com
地址: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南五路32号碧豪公馆4栋810房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