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环二路7号(厂区内第三厂房)
项目概况:
搬迁扩建前: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址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东威大道11号A、B栋首层,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东经113°21'36.590" 北纬22°38'06.78"。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热固性粉末涂料,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10493.77吨。
搬迁扩建后:由于生产发展需要,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环二路7号(厂区内第三厂房)(东经113°30'19.296 " 北纬22°33'4.500")。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1080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86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热固性粉末涂料。预计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175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火炬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到小隐涌;
2、冷却机用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1、挤出工序废气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经CO(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9米排气筒排放(G1);
2、CO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19米排气筒排放(G1)
3、投料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磨粉工序粉尘采用自带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邦定、筛粉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
6、试板喷粉工序粉尘采用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7、样品打样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虹丽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邮箱:597616602@qq.com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环二路7号(厂区内第三厂房)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425424006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