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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2 08:58 浏览: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803号
项目概况: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803号,扩建后项目整体设有病床170张,日门诊接待量500人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石歧河,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石歧河;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气:
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味,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本项目垃圾采用室内堆放,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均有专门的垃圾房,垃圾经分类后分开放置。垃圾用密封袋分装,日产日清;加强通风透气并及时将垃圾运走,减少恶臭气味的产生。采用上述措施后,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味,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项目污水处理站在室内运行,靠近项目东北面敏感点一侧不设门窗,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在项目厂界的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对于医院运营过程(消毒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浓度较低,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处理后,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医疗废物交给具有相关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机构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13902592207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803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88836220  E-mail:379300943@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附件1: /uploads/soft/201112/附件1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docx

附件2调查表:/uploads/soft/201112/1-2011120UF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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