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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1 10:48 浏览: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8号
项目概况: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选址于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8号(E113°23′00.21″,N22°35′56.69″)。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灯饰配件5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置,则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②废气:项目喷粉过程产生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粉废气经自带滤芯回收设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在固化过程产生固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废气收集后由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项目固化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排放;项目抛丸过程产生抛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抛丸机内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吹扫过程产生吹扫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车间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产废料(铁屑)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灰渣收集后外售给花木场堆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928717891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8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1:公众参与表
附件2:报告表
附件: